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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離婚爭試管嬰兒撫養(yǎng)權 一審孩子判給母親
2015-07-23 09:13:27 閱讀量:287 來源:天臺人才網(wǎng) 作者:天臺人才網(wǎng)

夫妻離婚爭試管嬰兒撫養(yǎng)權 一審孩子判給母親

張先生沒想到,自己的離婚官司一打就是7年,而雙方最為爭執(zhí)不下的,就是他們通過人工授精生育孩子的撫養(yǎng)權。昨天下午,在一中院的法庭上,張先生與妻子王女士對女兒貝貝的撫養(yǎng)權據(jù)理力爭。

法律專家介紹,雖然貝貝與張先生沒有血緣關系,但他是孩子法律意義上的父親,在撫養(yǎng)權方面,張先生有著與妻子平等的權利和義務。

夫妻人工授精生女

張先生與王女士于2002年登記結婚,雙方婚后一直想要個孩子,但張先生沒有生育能力,便通過人工授精的方式于2004年生育了一女。后雙方感情破裂,王女士起訴離婚。

王女士在一審中起訴稱,其婚后長期與張先生的父母共同生活,由于張先生的父母常因生活瑣事責難自己,致使其與張先生之間矛盾漸深,雙方于2008年3月起分居至今,雙方感情已經(jīng)破裂,故起訴離婚,要求女兒貝貝由她撫養(yǎng)。另外,就三套房產(chǎn)、一個車位以及家用電器等財產(chǎn)進行分割。

一審中,張先生不同意離婚。張先生認為離婚會對孩子產(chǎn)生不利影響,如果離婚則要求孩子由他撫養(yǎng),因為王女士沒有工作,沒有能力撫養(yǎng)孩子。張先生認為,王女士所說的房產(chǎn)、車位購置款都是他父母支付的,不屬于共同財產(chǎn),因此不同意分割。另外王女士開走的一輛汽車和賬戶內(nèi)存款、股票賬戶內(nèi)的錢款屬于共同財產(chǎn),應該進行分割。

一審女兒判給母親

一審法院在審理過程中,雙方均稱張先生沒有生育能力,女兒貝貝屬于借精所生,與張先生之間沒有血緣關系。

一審法院認為,雙方因矛盾長期分居,夫妻感情已經(jīng)破裂,王女士起訴要求離婚,法院予以準許。

關于婚后子女撫養(yǎng)問題,一審法院認為,張先生與女兒貝貝為法律上的父女關系,二人沒有血緣關系。但婚姻關系存續(xù)期間夫妻對子女具有共同的撫養(yǎng)義務??紤]到女兒由母親撫養(yǎng)對其生活更為有利,且經(jīng)過調(diào)查王女士有穩(wěn)定的收入具有撫養(yǎng)貝貝的經(jīng)濟條件,因此法院判定女兒由母親撫養(yǎng),同時張先生支付撫養(yǎng)費每月2000元至貝貝18周歲為止。

同時,張先生名下的三套房屋,其中兩套歸張先生所有,一套歸王女士所有,根據(jù)房屋的價格,判決張先生支付王女士450萬元折價款。

一審法院判決后張先生不服,上訴至北京一中院。昨天下午,一中院開庭審理本案。

雙方爭執(zhí)房子與孩子

“從孩子剛生下來,孩子就是我父母來帶,他們有著非常深的感情,我認為孩子不能離開爺爺奶奶。”昨日,張先生在法庭上表示,女兒應歸自己撫養(yǎng)。此外,他對一審判決結果不能接受的地方是,房子是由父母出資購買的,他不愿再支付折價款給王女士。

王女士在開庭前非??咕苡忻襟w在場,經(jīng)法官勸解,她才同意走進法庭。在法庭上,王女士兩度哽咽落淚,她說自己在外企工作辛辛苦苦攢錢幫家里還房貸,張先生不給折價款她肯定不能接受。

同時,王女士表示自己并不圖張先生的財產(chǎn)與房子?!半x婚時我就說我就要現(xiàn)在的一套房子和50萬,孩子給我,他不同意,我才起訴離婚?!蓖跖空f。

法庭上,雙方圍繞著房子與孩子爭執(zhí)不下,張先生要求法院調(diào)查王女士的收入證明,進而證實王女士無能力撫養(yǎng)孩子。王女士則表示,貝貝肯定會選擇跟隨她,“孩子的原話是,是怕他們(張先生)傷心,所以才答應去他們那里住。”

昨日,該案未當庭宣判。

■ 講述

“我是孩子唯一的父親”

庭審結束后,張先生講述了自己與女兒的身世。目前在政府部門工作的張先生說,他由于年輕時身體受到外界生活環(huán)境的一些影響,精子質(zhì)量不行。但他也是在結婚后,才知道自己無法生育。

張先生與王女士是在家人介紹下認識的,相識三個月便閃婚,婚后,因為張先生的身體問題,兩人決定通過人工授精來要一個孩子?!拔矣X得一個家庭需要一個孩子,孩子是希望!”張先生說。

此后,兩人將情況通知了雙方父母,老人也都沒有反對。張先生說,孩子出生后,他做到了自己能做的所有事情?!八械哪虿?,都是我親手來洗”、“孩子瘦了,我就給她熬中藥,一天兩個小時……”說到這些,張先生的眼圈紅了,舉手示意自己要冷靜一下。

后來,因為雙方家庭的矛盾,王女士離家,雙方開始分居并陷入了漫長的離婚官司。

對于王女士在起訴書中說張先生與女兒沒有血緣關系,所以女兒要歸她撫養(yǎng)的問題,張先生大聲說:“可我是她在這個世界上唯一的父親!”

■ 釋疑

人工授精得子 無血緣也是父親

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、人民大學婚姻法學專家孫若軍副教授表示,試管嬰兒在我國目前是合法的。不管是使用丈夫的精液和妻子的卵子進行人工授精,還是使用第三人的精液或者卵子進行人工授精,在夫妻雙方簽訂合同進行試管嬰兒并成功后,兩人便成為孩子法律上的父母,孩子由母親孕育出生。

在本案中,張先生作為孩子法律上的父親,與孩子母親在法律中的地位是一樣的,同樣要對孩子進行撫養(yǎng)。孩子成人后,也對其具有贍養(yǎng)義務,在孩子的撫養(yǎng)權方面,也具有與其母親地位平等。

由于目前孩子已經(jīng)11歲,父母對其撫養(yǎng)權分歧較大,在司法實踐中法院會讓孩子進行選擇。雖然父母雙方在法律上對孩子享有平等的權利,但法院在司法審判時,也會考量血緣關系,因為在法律關系背后,血親關系更加牢固。同時,還要考慮孩子成長過程中是否會知道自己是否是試管嬰兒等因素。

據(jù)介紹,法院一般會傾向于在夫妻雙方離婚后,將孩子判歸母親,父親對孩子盡撫養(yǎng)義務到孩子成年。成年后,孩子要對父親盡相應的贍養(yǎng)義務。孩子成年后,夫妻可以再協(xié)商日后男方與孩子的接觸和交流的頻率。

捐精人與孩子無任何法律關系

孫若軍介紹,孩子出生后,其生物學上的父親便與孩子之間沒有包括撫養(yǎng)贍養(yǎng)繼承等任何法律關系。在我國,捐精的情況信息均是保密的,孩子很可能一生都不知道自己的生物學父親是誰。

在世界其他部分國家,存在讓試管嬰兒獲得知情權的情況,即孩子到18歲以后,向孩子公布其生物學父親的信息。

代孕不合法 夫妻不被法律認可

目前,國內(nèi)還有一種“借腹生子”的情況,即夫妻借他人代孕產(chǎn)子,即夫妻倆的精子卵子借其他人子宮孕育并分娩子女。

據(jù)孫若軍介紹,借腹生子目前屬于違法,基于這種行為根本上不合法,因此借腹生子的夫妻不能屬于孩子法律上的父母,一旦產(chǎn)生糾紛,孩子的生母才對孩子存在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。

本版采寫/新京報記者 王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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